结论:
田地所有权不能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特定条件下可继承,出嫁女儿在符合规定时能继承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收益或因房屋继承间接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法律解析:
田地所有权归集体或国家,不存在继承问题。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不同情况,以家庭承包方式的耕地、草地等,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家庭部分成员死亡,其他家庭成员可继续承包。对于林地承包,在承包期内,出嫁女儿作为继承人可继续承包经营。若出嫁女儿不是承包户内成员,虽不能继承承包经营权,但在承包户销户时可继承承包收益。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存在,若有地上房屋,出嫁女儿可通过继承房屋间接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如果您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等方面还有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