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后两人各抚养一名子女,是否支付抚养费有两种情况。若能协商一致互不支付则约定有效;无法协商一致时,法院会综合判定,可能互不支付,也可能一方支付给另一方适当抚养费。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应从保障子女权益出发。当双方协商一致,约定各自抚养子女且互不支付抚养费,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该约定是有效的。若无法协商,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经济状况、孩子实际需求等因素。若双方经济条件与孩子需求相当,各自承担抚养费用互不支付是合理的;若一方经济明显占优或一方抚养成本更高,法院判决经济好的一方支付适当抚养费给另一方,能平衡双方抚养责任,保障孩子更好成长。如果对离婚子女抚养及抚养费问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