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爸爸若想尝试要回抚养权,在出现妈妈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等情形时,可先和妈妈协商,协商一致后双方签署变更抚养权协议。
(二)若协商不成,爸爸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同时要向法院提供能证明妈妈不适合继续抚养子女的充分证据,比如妈妈的不当行为、身体状况不佳等方面的证据。法院审理后,若认定爸爸主张合理,会判决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