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有配偶(已进行结婚登记)者故意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且周围群众认为是夫妻关系)构成重婚罪,受骗方不构成,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重婚方刑事责任。
法律解析:根据法律规定,重婚罪的构成有严格标准。主体上要求是有结婚登记的有配偶者;行为上表现为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这种事实婚姻虽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且得到周围群众认可;主观方面需有配偶者故意为之,若一方受欺骗不知对方有配偶而形成事实婚姻,不构成犯罪。我国虽不承认1994年2月1日后的事实婚姻,但在重婚罪认定中可作为婚姻关系。若遇到配偶存在上述重婚情形,另一方可通过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来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您在婚姻关系中遇到类似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有效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