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事故责任后,双方能达成一致时,可自行协商赔偿金额,责任方承担维修费用。
(二)协商不成,立即报警,由交警划分责任,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
(三)保险公司先通过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险按比例赔付,还有不足由侵权人承担。
(四)受损方保留好维修发票、定损单等凭证。
(五)若责任方拒绝赔偿,受损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