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遇到重婚情况,受害人可收集相关证据,如结婚登记证明、共同生活的照片视频等,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重婚者刑事责任。
(二)若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时,要准备好能证明对方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如租房合同、证人证言等,向过错方主张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三)在主张物质损害赔偿时,要保留好因过错行为造成实际财产损失的凭证,如维修费用发票、医疗费用单据等。
(四)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可从过错方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等方面收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