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害人要积极准备充分证据,如收入证明可找单位开具工资条、银行流水等,误工时间证明可由医院出具病假单等,避免因证据不足导致赔偿减少或被拒。
(二)驾驶人要遵守交通法规,杜绝无证驾驶、醉酒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否则可能面临保险公司追偿或商业险不赔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此条虽未直接针对误工费,但体现了保险公司赔偿后可追偿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