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要进行离婚财产保全,需明确不同财产类型的保全期限。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期限不超1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不超2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期限不超3年。
(二)若想延长保全期限,当事人要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向法院申请续行手续,且续行期限同样有上限要求,银行存款续冻不超1年,动产续封、续扣不超2年,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续冻不超3年。
(三)在申请财产保全及续期时,要提前了解各种财产对应的保全和续期规则,严格按照法院流程办理。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