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婚内财产协议且有效时,按协议分割财产,当事人要注意保存好协议。
(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但要考虑财产来源、双方贡献等。若一方家务劳动付出多,可主张适当多分。
(三)涉及一方婚前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另一方应积极收集共同还贷证据争取补偿。
(四)遇到难以分割的财产,可与对方协商采取折价补偿或拍卖、变卖后分割价款的方式。
(五)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夫妻共同财产行为,要及时收集证据,以便在分割财产时让对方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