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嫌该犯罪,行为人应主动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这属于法定的从轻情节。
(二)积极立功,如向司法机关提供其他犯罪线索,协助侦破其他案件,以争取宽大处理。
(三)积极赔偿财物所有者的损失,争取获得对方的谅解书,可以在量刑时起到有利作用。
(四)在庭审过程中,诚恳表达悔罪态度,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