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当事人对欠款利息有约定,且利率合法,按约定支付利息。所以在借款时,双方应明确约定利息及利率,且确保利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
(二)自然人之间借款未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视为无利息;非自然人之间借款约定不明,法院结合多种因素确定利息。因此非自然人借款时最好明确利息约定,避免后续纠纷。
(三)未约定借期内利息,出借人可主张逾期利息。出借人要注意保留借款相关证据,以便主张权利。
(四)既未约定借期内也未约定逾期利息,可主张自逾期还款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利息。出借人要及时关注逾期情况并主张权益。
(五)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可主张自逾期还款起按借期内利率支付逾期利息。出借人可依据此维护自身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