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活安排
获得抚养权一方要为孩子打造稳定的生活环境,确保满足孩子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等基本生活需要,给予充分关爱与陪伴,密切留意孩子身心健康。
(二)教育问题
保障孩子受教育权利,和学校保持沟通以掌握其学习状况。遇到选择学校、兴趣班等重大教育决策时,与对方协商解决。
(三)抚养费问题
若存在抚养费约定,未直接抚养方需按时支付,获得抚养权方有监督权利。若情况有变,双方可协商调整抚养费。
(四)探视权
未获得抚养权方享有探视孩子的权利,获得抚养权方应配合,不得故意阻挠,保障孩子与另一方的亲情交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