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销售假冒伪劣香烟价值500万的犯罪嫌疑人,若有自首情节,应及时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可能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若有立功表现,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要及时告知司法机关,这也会对量刑产生有利影响。
(三)如果是从犯,应积极向司法机关说明自己在犯罪中所起的次要或者辅助作用。
(四)积极退赃退赔,将违法所得主动退还,以体现悔罪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