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诉讼涉及公司债务等公司行为,法人依托法人独立性原则,用公司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公司破产算进入清算程序,利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债务还清后相关诉讼责任一般结束,法人通常不用拿个人财产承担公司债务。法人此时不用额外行动,由公司走破产清算流程偿债即可。
(二)当法人存在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行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不能免除诉讼。法人应积极应对诉讼,承担相应责任。
(三)若诉讼针对法人个人违法行为,如职务侵占,公司破产不影响法人担责。法人需配合司法机关,承担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规定,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