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安拘留:通常不能保释,但被处罚人可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按规定找担保人或交保证金,以暂缓执行拘留。
(二)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能申请取保候审。符合以下情形会获批准: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二是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四是羁押期限已满,案件还没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