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未登记给出去的钱能否退还取决于款项性质,彩礼可要求退还;一般赠与不能退;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结婚目的无法实现时可要求返还,协商不成可起诉。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若款项为彩礼,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给付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会予以支持。而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如节日红包、日常花销等,属于无偿赠与,通常不可要求退还。但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像大额转账、购买贵重物品等,当结婚目的无法达成,赠与方有权主张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若遇到协商退还不成的情况,给付方可以通过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如果在处理婚前款项退还问题上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