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的效力不会因为收款日期过去而消失,它能一直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二)收款日期到了债务人没还钱,债权人的债权请求权有三年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受损和义务人时起算。
(三)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内可以选择协商、调解或诉讼的方式来要回借款。
(四)就算过了诉讼时效,债务人获得抗辩权,不过债权本身还在,若债务人自愿还钱,还钱行为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