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孩子年龄情况。两周岁以下孩子,全职妈妈争取抚养权有较大优势,可积极提供利于共同生活的证据。
(二)已满两周岁,若自己有绝育手术等上述优先情形的,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证明等,向法院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
(三)孩子已满八周岁,多与孩子沟通,让孩子表达想和自己一起生活的真实意愿。
(四)证明自身经济能力。可提供存款、理财、家人资助证明等,表明能保障孩子生活、教育。
(五)展示对孩子的陪伴和照顾。提供孩子生活记录、学习陪伴记录等,证明对孩子成长有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