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调解结束后,欠条原件处理因情况而异,当场履行完毕应返还,分期履行债权人可保留,有法律效力调解书时可交调解机构存档或自行保留。
法律解析:
在债务调解中,不同的履行情况决定了欠条原件的处理方式。当债务当场履行完毕,债权人返还欠条原件,这符合民事交易的基本逻辑,意味着双方债权债务关系从法律层面正式结束。若债务是分期履行,债权人保留欠条原件是为了保障自己在后续分期过程中的合法权益,避免债务人违约,直至全部履行完毕才返还。而当通过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时,由于调解书本身具有强制执行力,能保障债权实现,债权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将欠条原件交由调解机构存档或自行保留。若在调解及欠条处理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妥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