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财产性质,明确婚姻存续期间所得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一方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属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二)能协商则按协商结果分割共同财产。
(三)协商不成,法院以均等分割为原则,同时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考虑财产来源、使用等具体情况。
(四)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五)若一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行为,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