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时14岁孩子的抚养等问题,应遵循协商优先、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及尊重孩子意愿的原则。父母可先自行协商孩子抚养权归属,若协商无果,法院会按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判决,且因14岁孩子已有一定认知和表达能力,法院通常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费用和期限可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同时,父母离异后双方对孩子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直接抚养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若探望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法院可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应恢复。
建议父母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孩子抚养问题,以减少对孩子的伤害。若需法院判决,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在探望问题上,双方应从孩子利益出发,合理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