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婚前付首付买房,登记在该方名下且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保留好共同还贷的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等,以便确定共同还贷金额。与对方协商补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产权登记方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二)婚后用共同财产买房的情况,先与对方协议分割房子,若协议不成,向法院起诉时,可提供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争取在分割时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若获得房子,要及时与银行沟通,办理贷款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