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有权利不同意男方提出的离婚,因为婚姻自由涵盖结婚和离婚自由,女方可按自己意愿决定是否同意。
(二)若女方不同意,男方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离婚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标准。
(三)男方以出轨起诉离婚,女方坚持感情未破裂,且男方无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通常不判离。
(四)若双方此后分居满一年,男方再次起诉,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
(五)女方不同意离婚时,要收集夫妻感情良好的证据,积极应对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