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半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签合同并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协商不成可通过投诉、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当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半年未与劳动者签合同,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补签合同并支付相应的双倍工资差额。劳动者维权时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若协商无果,可收集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在类似情况中遇到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