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上诉已过期:一审判决送达后一年远远超过了法定的上诉期限(判决上诉期十五天,裁定上诉期十天),基本上丧失了上诉权,此时上诉法院通常不会受理。
(二)特殊情况申请顺延:若存在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耽误了上诉期限,可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申请顺延期限,需经法院决定是否准许。
(三)考虑申请再审:若无法上诉,可申请再审,但必须符合再审的法定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