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变更:父母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且对孩子身心健康和权益有益时,可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来变更孩子抚养权。在此过程中,双方应遵循公平、自愿原则,确保协议内容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
(二)诉讼变更:当出现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孩子等情况,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以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为出发点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