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因离婚协议约定钱款未支付,无需重新分割财产,可将离婚协议作为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协议支付款项。
(二)若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情节,应收集相关能证明欺诈胁迫的证据,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到法院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之后进行重新分割。
(三)若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等行为,另一方发现后及时收集对方这些行为的证据,到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