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害人可争取从轻情节,比如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检举揭发其他犯罪行为,有立功表现;以及在被讯问时如实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这样在量刑时可能从轻处罚。
(二)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即便没有获得谅解,法院也会在量刑时酌情考虑。
(三)避免出现从重情节,例如不要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规定期限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成为累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