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单位来说,应尽快停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主动退还所吸收的公众存款,争取从轻处罚。
(二)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协助单位退还存款,也可聘请专业律师为自己辩护,以争取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