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达5000元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若想争取从轻处罚,可主动自首或立功,如向司法机关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或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
(二)案发后要积极退赃退赔,把哄抢的财物返还给被害人,并尽力弥补被害人的损失。
(三)努力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通过道歉、赔偿等方式,让被害人出具谅解书。
(四)若情节恶劣,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应认识到可能会被从重处罚,要端正态度,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