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已过五年撤销权行使期限,债权人可在债务未过诉讼时效时,先尝试与债务人协商解决债务问题,和平沟通促使其履行债务。
(二)若协商不成,可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介入,在中立第三方的协调下解决纠纷。
(三)若调解也无法解决,可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四)若债务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取得胜诉判决后,可申请强制执行程序实现债权。在此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留合同、借条、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以此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