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离婚判决对精神病妻子财产判定遵循照顾弱势方等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精神病妻子作为生活困难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帮助方式和数额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3)鉴于精神病妻子因疾病在生活和经济上可能存在困难,法院分割财产时会给予倾斜,适当多分财产,以保障其离婚后基本生活。
(4)若一方在婚姻中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对该方可少分或不分财产。
提醒:在处理涉及精神病配偶的离婚财产分割时,要注重收集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