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军嫂离婚时能否获得精神补偿取决于现役军人一方是否存在法定重大过错行为,存在则可主张,不存在通常无法获得法院支持。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在内的损害赔偿。若现役军人一方存在这些重大过错行为,军嫂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主张精神补偿。不过若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仅因离婚要求精神补偿,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并且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原则上须得军人同意,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所以军嫂若想获得精神补偿,重点在于拿出证据证明军人一方存在法定重大过错行为。如果遇到类似复杂的离婚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