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是否符合法定取保候审条件。可以对照是否存在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或者虽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二)查看是否存在特殊情况。若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也可尝试申请。
(三)准备申请材料并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按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向负责案件的司法机关正式提交取保候审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