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借人主张利息时,要确保合同约定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否则超过部分法院不支持。
(二)若借款人已支付高息,出借人应将超出四倍LPR部分充抵本金。
(三)签订借款合同要避免违背公序良俗、违法违规情形,否则合同可能无效,仅能要求返还本金,利息按规定处理。
(四)出借时不要采用“砍头息”等预扣利息方式,法院会按实际出借金额认定本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