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给孩子生活费,父母双方可先自行协议确定数额。
(二)若协议不成,法院会综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来进行判决。
(三)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通常按其月总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月总收入百分之五十。
(四)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上述比例确定。
(五)有特殊情况时,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
(六)孩子因成长需求变化,有权在必要时向父母一方提出超出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