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若为员工投保商业保险,保险赔偿是员工的权益,不影响员工依据劳动关系向单位索赔。像工伤情况,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员工工伤经工伤保险基金赔付后,若存在单位应承担项目,如停工留薪期工资,单位要继续支付。
(二)若保险是单位为减轻自身赔偿责任所投,保险赔偿能抵减单位赔偿责任,单位需对保险赔偿不足的部分承担补充责任。
员工可以就未获赔偿部分要求单位担责,重点在于明确单位赔偿义务和保险性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