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避免分割财产,可证明财产为个人财产,像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这些财产依法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二)若对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行为,自己要收集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财产交易凭证等,使对方在分割财产时少分或不分。
(三)不能通过不正当手段不分财产给对方,若自己有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会面临少分或不分财产的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