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对方负全责却不签事故认定书的情况,不用过于担心,认定书的效力不受对方签字与否的影响。因为这是交警基于专业勘查和调查得出的判断。
(二)交警会按法定程序处理,会在认定书上注明对方拒绝签字的情况,认定书依旧有效。
(三)若双方在赔偿上无法协商一致,无责方可以凭借事故认定书等证据,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此维护自身权益,要求责任方履行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这表明事故认定书送达后,即使当事人不签字或有异议,也有相应处理程序,不影响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