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订婚未办理结婚登记,给付彩礼方请求返还彩礼,通常法院会支持,但存在双方已订婚同居且女方意外流产等特殊情况时,法院可能酌定返还部分彩礼,具体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法律解析:订婚给彩礼属于以结婚为目的附条件赠与。一般未办理结婚登记,给付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通常支持。然而本案中双方已订婚且同居,女方还意外流产,法院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同居时间、彩礼数额、当地习俗以及女方流产造成的身心损害等因素。若女方因流产身心受较大伤害,法院不会判决全额返还彩礼,而是酌定返还部分。能否退回及退回多少要结合具体情况。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给付方可起诉,由法院公正裁判。若您遇到类似彩礼返还纠纷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