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债务分担份额。若有约定,按约定执行;若无约定,按法定确定;若无法确定出资比例,各债务人份额视为相同。
(二)尝试协商。向其他债务人提出按份额承担债务的要求。
(三)收集证据起诉。协商不成,收集债务合同、还款凭证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五)注意诉讼时效。及时行使追偿权利,避免超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难以确定各连带债务人的份额的,视为份额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