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解决:在事故责任明确的情况下,与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沟通,提供医院收费凭证、维修发票等垫付费用票据,要求对方承担费用。协商成功后,保险公司会按规定理赔并支付款项给受害者。
(二)诉讼解决:若协商不成,准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垫付费用票据、病历等证据,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审理判决后,若责任方不履行,受害者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