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请求返还彩礼,先确认是否存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三种法定情形,若有则可向法院请求返还。
(二)若仅结婚半年就离异,要留意收集双方共同生活时长、有无生育子女、彩礼金额和用途、双方过错等方面的证据,方便法院综合判断返还比例。
(三)若彩礼大部分未用于共同生活且共同生活时间短,可主张较高的返还比例;若彩礼已用于共同开销或共同生活融洽,可主张少返还或不返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