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判决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一般双方争取时会判一人抚养一个,不满两周岁子女通常随母,已满两周岁综合考量抚养能力和条件,已满八周岁尊重其意愿,一方有不利情况可能两个孩子都判给另一方,也可协商达成抚养方案。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子女抚养权判决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不满两周岁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是考虑到孩子的生理需求和情感依赖。已满两周岁子女,法院综合考量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是为了给孩子提供更稳定、健康的成长条件。已满八周岁子女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尊重其意愿能让孩子更好地适应新的生活环境。一方存在严重疾病、虐待子女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将孩子判给另一方,是为了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安全。双方协商达成抚养方案,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在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上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