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权利人在对方拒付抚养费时,应及时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胜诉判决,为后续强制执行提供依据。
(二)胜诉后若支付方有能力却拒不支付,权利人要尽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推动问题解决。
(三)在执行过程中,权利人可留意支付方是否存在妨碍、抗拒执行或逃避执行等行为,若有可及时告知法院。
(四)若支付方确实无能力支付,可与对方协商解决方案,如分期支付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