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治疗工伤要在签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情况可先去就近医疗机构急救,这样符合规定的医药费能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治疗费用超出目录和标准但必要合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未经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用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四)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事故发生后由用人单位支付待遇;若其不支付,先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之后用人单位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