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已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且贩卖假烟金额达95万,应及时了解嫌疑人是否存在自首、立功、坦白等从轻、减轻情节,若有可在后续司法程序中作为量刑依据提出。
(二)判断嫌疑人是否为从犯,若是从犯,按照法律规定在量刑上会相对主犯从轻处罚。
(三)积极筹集资金退赃退赔,这可作为悔罪表现,在量刑时法官会予以考虑适当从轻处罚。
(四)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律师能够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准确分析案件情况并进行有效辩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