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团伙诈骗65万的案件,认定主犯和从犯非常重要。若能证明自己是从犯,就有机会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可以从自身在犯罪中所起作用、参与程度等方面收集证据证明自己是次要或辅助角色。
(二)犯罪嫌疑人若有自首、立功、坦白、退赃退赔等情节,应积极向司法机关说明。自首是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立功可以是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主动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退赃退赔等都会成为量刑时从轻考量的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