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时,直接按照合同明确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方式或具体数额来计算违约金额。比如合同约定按违约金额的一定比例算,就按此比例计算;若规定的是固定数额,就以该数额作为违约金。
(二)合同未约定时,违约金数额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当预见的损失。
(三)若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或增加。判断是否过分的标准,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