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出现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损害财产利益行为,另一方可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若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费用,也可请求分割。
(二)财产分割时,双方先自行协商,达成分割协议。
(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